監管披露

根據香港風險為本資本制度公佈公眾披露

按照於2025年8月8日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發出適用於香港獲授權保險人的「有關首年採用風險為本資本制度的公眾披露規定的通函」的規定,友邦保險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雋峰人壽有限公司已公佈其經審計財務報表及訂明的風險為本資本披露報表。
 
三家公司均已委聘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就其訂明的風險為本資本披露報表進行合理保證的鑒證工作。

香港風險為本資本制度是香港保險業監管局(香港保監局)引入的一個資本充足框架,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這框架採用模組方式評估風險,從而為香港獲授權保險人釐定反映每個獲授權保險人風險狀況的資本充足水平,並與國際標準看齊。

香港風險為本資本公眾披露旨在通過向公眾 (如保單持有人和市場參與者) 提供獲授權保險人的財務資料,從而增強市場紀律和透明度。

獲授權保險人須在其網站上公佈以下資料:
 
(1)   經審計財務報表;及
 
(2)   香港風險為本資本披露報表。 

所有獲授權保險人均須遵守香港風險為本資本公眾披露規定,惟若干獲香港保監局豁免的保險人除外。
 
特別是友邦保險的四個香港保險實體均須遵守:友邦保險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雋峰人壽有限公司及藍十字(亞太)保險有限公司。有關藍十字(亞太)保險有限公司,請前往https://www.bluecross.com.hk/ch/Home/Index。有關其餘三個實體,請見下文「披露資料」一節。

香港風險為本資本公眾披露與友邦保險集團的財務報表各有不同的目的,並由於範圍、估值基準和報告目標方面的差異而不能直接比較。香港風險為本資本公眾披露屬監管性質,僅適用於香港獲授權保險人,包括聚焦於香港風險為本資本框架下資本充足水平的披露報表,以及顯示每家公司表現並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編製的財務報表。相比之下,友邦保險集團的財務報表涵蓋集團內所有實體,並呈列相同國際會計準則下整體的業務和財務表現。

友邦保險集團已採納香港風險為本資本制度之所有實體的資本充足狀況均遠高於監管最低要求。
 
友邦保險始終具備優越地位,能夠為股東締造可持續的價值,並履行對保單持有人的長期承諾。

披露資料